合肥音樂文網文辦理要求!
不同的省市會要求企業提供不同的文網文辦理材料,但是總體上來說,企業辦理文網文的材料大致上還是有一定的共性的,只不過辦理文網文的類別不同,可能在版權和備案證明的數量上會有一定的不同。
文網文,又稱網文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指經過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準,頒發給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市場合法準入資質。換句話說,是指通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產品,比如:網絡戲劇、網絡文化等。除此之外,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也需要辦理文網文,比如: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制作、復制、進口、發行、播放活動等。
那么,對于合肥音樂文網文辦理,有什么要求呢?
1、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
3、具有合法的互聯網文化產品來源渠道或互聯網文化產品生產能力;
4、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并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5、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的設備、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
6、符合文化部關于互聯網文化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
7、根據《關于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不受理外商投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申請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允許香港和澳門的服務提供者設立由內地控股的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
8、企業持有的音樂版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