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ISP證申請基礎知識!
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即因特網服務提供商,能提供撥號上網服務、網上瀏覽、下載文件、收發電子郵件等服務,是網絡末了用戶進入Internet的入口和橋梁。ISP證書上指的是“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可以這么理解,這個“接入服務”,指的是“為接入互聯網而進行的一系列配套服務”。ISP分為全網ISP和地網ISP,全網ISP的經營范圍是全國,地網ISP經營范圍是單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網申請的機構是工信部,地網的申請機構是在通信管理局。
什么樣的單位需要辦理ISP證
提供撥號上網服務、網上瀏覽、下載文件、收發電子郵件等服務
ISP證辦理需要具備的條件
1、首先,公司注冊資金為1000萬元(可認繳);
2、公司屬于全內資企業(注冊資金不能有外資);
3、公司的經營地址不得與注冊地址不同;
4、不少于3個人社保證明,成立滿半年企業提供3個月的,成立不滿半年提供1個月的;
5: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ISP證辦理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公司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3: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4: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實施計劃和技術方案;
5: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6: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7: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8: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9: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10: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審核同意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
ISP證需檢測的內容
一、IDC和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檢驗
檢驗依據:YD/T xxx-2011 《因特網數據中心(IDC)和因特網接入服務商(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技術要求和接口規范》
二、網站備案系統檢驗
1,《接入服務提供者互聯網站備案管理系統功能要求 第1部分 備案管理系統功能》(工信部電管[2009]308號);
2,《接入服務提供者互聯網站備案管理系統功能要求 第2部分 與省局網站備案管理系統接口規范》(工信電管函 [2009]561號);
三、IDC和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檢測
本檢測報告相關測試主要依據通信行業標準: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技術要求》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接口規范》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及接口測試方法》
本檢測報告所列測試內容主要如下:
基礎數據管理,包括基礎數據信息管理和查詢,IP地址異常監測和信息上報等相關功能;
訪問日志管理,包括IDC訪問信息監測、日志記錄統計和查詢等相關功能;
信息安全管理,包括違法違規網站管理,違法信息監測和發現,違法信息過濾處置等相關功能;
系統處理能力和系統安全性,包括規則容量、規則匹配率、數據更新及上報時間、日志查詢響應時間等相關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