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網SP經營許可證如何快速辦理?
全網SP經營許可證,跨地區SP證通稱《跨地區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增值電信業務就是通過建立與移動通信網絡直接連接的服務平臺,從而實現移動手機資費的業務。跨地區SP證又稱全網SP證,《跨地區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是工業信息化產業部門同意企業與移動網絡建立直接連接的服務平臺實現手機資費,而為企業頒發的《跨地區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全網SP經營許可證需辦業務
SP即移動網服務提供商,英文為 Service Provider 簡寫為SP;即為移動互聯網內容及應用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常指電信增值業務提供商,負責根據用戶的要求開發和提供適合手機或者移動終端用戶使用的服務。其中包括,向手機用戶提供信息、娛樂、游戲、短信、彩信,WAP、鈴聲下載,商業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務;通過運營商向用戶收取相應費用。
全網SP經營許可證未辦理處罰措施
如擅自經營的,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全網SP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三)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四)有必要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
(五)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六)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七)有必要的技術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擬開展業務的發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