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需要辦什么證
自主運營電商平臺具體需要哪些證件要看運營方是誰,具體涉及到哪些領域:
1、個人運營或線下實體店延伸,不涉及到第三方入駐,平臺只需要在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進行ICP備案就行;
2、公司運營,涉及到第三方入駐,除了平臺要進行ICP備案外,還需要到公司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辦理EDI許可證,也就是《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僅限經營類電子商務)》;
3、公司運營,除了EDI許可證外,如涉及到圖書、音像制品批發或零售,需要到公司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區縣新聞出版署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或零售);涉及到醫藥或醫療器械,需要到公司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涉及到網絡文化產品,需要到公司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等。
另外,辦理EDI許可證的前提是你已經取得了營業執照。那么,什么樣電子商務活動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呢?
《電子商務法》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1.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戶都能以“網絡經營場所”辦理登記嗎?
不!僅允許個體工商戶使用網絡經營場所辦理登記;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規定辦理登記。
重點:按規定,以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僅可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且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從事線下生產經營活動并應作出相關承諾。
2. 我之前已辦理了市場主體登記(營業執照),現在想從事電子商務經營,要不要重新申請一張營業執照?
依法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且已經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了市場主體登記,并領取了營業執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就不用再申請營業執照啦 ,直接公示亮照即可!
可憑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政許可,在線上和線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并應按照《電子商務法》規定,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和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
《電商法》明確規定: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也就是說,不管是什么代購、微商、電商,都需要營業執照。
在淘寶,拼多多,京東,微店,朋友圈(代購)等網絡平臺銷售東西的人,都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圍。而且還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微商已名正言順的被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微商行業迎來新的監管和機遇。擁有了營業執照,你就是一個合法的微商!!將受到《電商法》的保護和約束。
總體來看,《電子商務法》的誕生,不會對原本就合法合規的微商企業,帶來多么巨大的影響,但是相關的關于稅法、營業執照、廣告法規等細則,還是需要提前了解清晰,以備在今后的日子里,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