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資企業不能辦理edi許可證
隨著開放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壯大,在國內從事投資置業的外資企業也越來越多,但是對于外資企業來說,也不是所有的外資企業都能從事經營的,企業要具備相關的企業資質才能正常的從事經營的。對于需要從事電商行業的外資企業,首要辦理就是edi許可證。那么, 哪些外資企業不能辦理edi許可證呢?
edi許可證,即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業務許可證。是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的B21類,是指利用各種與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相連的數據與交易/事務處理應用平臺,通過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用戶提供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事務處理的業務。
edi許可證的核心業務主要體現在這三個領域:交易處理業務、網絡/電子設備數據處理、電子數據交換業務。
那么,哪些外資企業是不能辦理edi許可證的那?
1、不是依法設立的企業;
2、企業注冊資本不符合低限額要求;
3、企業不具備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
4、不符合《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網絡交易平臺服務規范》、《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指引》和《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相關法規和法律文件的規定的企業;
5、外方投資者所占股比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企業;
6、無相關的從事edi業務的人員配備的企業;
7、涉及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但無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審批文件的企業;
8、不符合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