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外資企業申請ICP許可證審批的因素是怎樣的?
外資企業申請ICP許可證的因素是怎樣的?同行常說外資公司不能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牌照。事實上,天佑天佑想說,外資公司不能申請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但依照國家政策,外資公司在申請增值電信業務資證時都要提供大多因素,規范要求也很高。外資公司一般不具備申請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的相關因素。
所以,習以為常,外資公司不能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牌照的“謠言”就在業內流傳開來。接下來,將帶大家解讀《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標準,了解外資公司申請icp增值電信業務經營管理許可的法律依據,與具體化有哪些因素。
隨著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向中國電信市場注入資本投資,與國內 加入世貿組織,國內 也適應環境了現在的形勢,修整了國內形勢,適應環境了電信開放政策的都要。依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同意外資企業在中國經營管理一部分增值電信業務。下面我們以icp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簡稱icp許可證)的申請為例。
icp經營許可證是信息服務業務許可的全稱,是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信息服務業務的許可資證。依照我國承諾向WTO開放的三類增值服務:信息服務業務、存儲轉發業務、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處理業務,icp經營許可證外資公司都可以申請資質許可開展信息服務業務。但外資公司雖然都可以申請icp增值電信業務牌照,但仍需提供一定因素。我們來看看依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申請icp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的法律依據和具體條件。
依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第4條:外商投資電信企業都可以經營管理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具體化業務分類按照《電信條例》的規定執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還應按照有關規定考慮是否獲準申請。
依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第10條:經營管理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主要外國投資者,應具備經營管理增值電信業務的良好業績和經營管理經驗。
依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第11條:設立經營管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基礎電信業務并且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國內 主要投資者還應向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項目申請報告;
(二)經營管理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主要外國投資者,還應具有經營管理增值電信業務的良好業績和經營管理經驗。(三)在全國并且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管理基礎電信業務的,注冊資本較少限制額度為10億元中國人民幣;經營管理增值電信業務,較少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中國人民幣;
(四)增值電信業務較少注冊資本為100萬元。
(五)電信條例規定的經營管理基礎電信業務并且增值電信業務所需要的的其他的因素的證明并且確認文件。
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對前款規定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批。屬于基礎電信業務的,還應在180日內完成審批,并給予獲準并且不獲準的考慮;屬于增值電信業務的,還應在90日內完成審批,并給予獲準并且不獲準的考慮。假若獲得獲準,發布《外商投資經營管理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不予獲準的,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依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第13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項目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合營各方的名稱和基本情況、擬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各方出資比例、擬經營管理的業務種類、合營期限等。
依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第17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一定要經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獲準,并經過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獲準的國際電信進出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