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ICP許可證,ICP許可證代辦資料
[代辦ICP許可證,ICP許可證辦理需用檔案資料]ICP卡是通信管理局轉發給公司企業的經營管理企業網站營業許可證,全稱作《電信與信息服務工作盈利性許可證》,工作品種為網上信息服務業。
經營管理ICP主要是指根據在線廣告、網頁制作、服務器內存空間租賃、托管、有償供應特定信息內容、電子商務及其他在線應用服務等獲取收益的ICP。都屬于經營管理企業網站。
ICP許可證申請條件:
1.公司注冊資金100萬人民幣以上的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屬于全資公司企業。
3、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必須是中國大陸人士。
4、公司有獨立的域名和網站名稱,域名必須根據記錄,記錄信息必須與辦理證明的公司主體信息相匹配。
5、服務器機房地址必須在北京;
6、域名所有者必須是申請書的主體名稱。
7,3人近期連續3個月獲得社會保障證明書(不能成為勞務派遣模式)。
ICP許可證資質需用的檔案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證彩色掃描儀本[提交紙質文件時進行原證審查,現場退款]
2.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儀[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股東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儀本[第二代前后]法人股東:供應營業執照掃描件原證及公司協調員原證掃描儀本。
4.公司工商助理文件原始掃描儀本[工商局文件查詢場紙文件提交時原始審查](不退款)
5.股權結構圖[法人代表簽名及公司蓋章]
6.社會保障彩色證明書(近期連續3個月)和社會保障人員第二代身份原證掃描儀[至少3人,加上社會保障查詢單]
為什么要辦理ICP證?
ICP許可證是企業網站經營許可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2號3354《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法子》第3條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盈利性和非營利性兩類。
經營管理網絡信息服務是指根據網上向網上用戶付費供應信息或進行網上制作等服務活動。非營利網絡信息服務是指根據互聯網向網上用戶有償供應公開、分享信息的服務活動。第四點國家對盈利性網絡信息服務推行許可機制。
對非營利網絡信息服務推行記錄機制。未經許可或未履行文件手續的人不得擔任網絡信息服務。第五條擔任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網絡信息服務,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明文規定得到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同意,在辦理經營管理許可或履行文件手續前,必須依法得到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查同意。
第十九條觸犯本法子明文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未經許可擔任經營管理網絡信息服務,或向超過許可的項目供應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時限更正,有非法經營,沒收非法經營,并處非法經營3倍以上5倍以內的罰金。違法收入或違法收入低于5萬元的,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人民幣以內的罰金。情節嚴重,責令改正關閉企業網站。
觸犯本法子明文規定,不履行文件手續,未經許可擔任非營利、網絡信息服務,或為超過文件的項目供應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時限更正。拒絕不改,命令關閉企業網站。第二十二條觸犯本法子明文規定,企業網站主頁未注明運營許可號或記錄號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內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