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性演出許可證辦理常識
演唱會、音樂節的演出展示,都是要主辦方辦理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后才能舉行的。沒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主辦方如果從事營業性活動,輕則罰款,嚴重的甚至連營業執照都有可能被取締。因此,無論是到什么地區是進行演出表演,主辦方都要在有辦理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前提下進行。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指的是具有開展經營性演出活動申請資格的承辦者,在通過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審核后取得的一種允許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許可性證書。其中,申請資格指的是取得文藝性演出許可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以及個體演員,方可從事各類營業性演出活動。
對于主辦方來說,辦理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有什么常識呢?
1、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已辦理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并依照有關消防、衛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2、演出經紀機構申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應當有3名以上專職演出經紀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3、申請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內資公司,要到注冊地文局辦理即可;但是中外合資的,中方必須占51%以上,辦理由當地文化局報文化部審批;
4、有兩年以上的演出舉辦經歷方可辦理外國人來華演出審批;
5、企業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必須包含經營演出及經紀業務;
6、辦理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企業前兩年不能在港澳進行演出;
7、企業需要有實體的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