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edi證不是所有電商平臺都需要辦理
電子商務edi許可證,其實就是增值電信業務B21類的許可證,根據要求從事互聯網交易處理業務、網絡/墊資設備數據處理業務、電子數據交換業務的企業需要辦理該許可證。那么是不是開展電子商務就需要辦理呢?
答案是不確定的,因為有一種電子商務屬于渠道拓展,就是實體店商鋪,自己建設網站,買自己品牌的東西,這種類型的自家商城不用辦理edi許可證。另外一種是虛擬產品交易,如提供游戲點卡充值,游戲幣購買的平臺,是需要辦理ICP許可證的,而不是edi許可證。而類似天貓、京東、1號店等等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這種是有商家入駐開店功能的商城,是需要辦理edi許可證的。
電子商務edi證需要辦理的,不依法辦理會受到什么處罰呢?
根據國務院和工信部以及國家行業管理部門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商用密碼管理條例》、《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網絡交易平臺服務規范》、《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指引》和《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相關法規和法律文件的規定,未經省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審批核準的企業不得從事互聯網交易處理業務、網絡/墊資設備數據處理業務、電子數據交換業務;
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備案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關閉網站。